2022年1至3月,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发展。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:
一、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
(一)侦查监督业务
2022年1至3月,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件23人,审结后作出逮捕决定10件14人,不捕决定5件7人,不捕率33.33%;提出书面纠正违法2件,已纠正2件;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,公安已立案。
(二)公诉业务
2022年1至3月,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2件31人,审结23件30人,决定起诉21件26人,决定不起诉2件4人,不起诉率13.33%。其中,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8人,适用比例93.33%,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9人,提出比率100%,法院采纳比率100%。
(三)刑事执行检察情况
2022年1至3月,我院共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件,同期已纠正7件。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件,同期已纠正9件。
二、民事、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
(一)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
2022年1至3月,我院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,提出检察建议1件。
(二)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
2022年1至3月,我院共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,提出检察建议3件。
三、控告、申诉主要办案数据
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4件,司法救助1人,发放救助金0.5万元。
四、重点工作办案数据
(一)公益诉讼情况
2022年1至3月,我院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6件,立案16件。
(二)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
2022年1至3月,我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72件,其中检察长办理41件;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。
(三)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
2022年1至3月,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2人次。